清风拂清明 廉洁润初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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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4-02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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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是一缕清风,拂尘涤心、正本清源;清明是一身正气,春和景明、生生不息。2026年清明节将至,中林集团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提醒大家要坚守清廉本色、争当文明典范,崇俭戒奢、遵规守纪,移风易俗、文明祭扫,让清明更清朗、过节更文明。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: 一、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。
二、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停车费、住宿费等,不得将个人费用转嫁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。
三、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,杜绝铺张浪费和不文明行为。
四、严禁借祭扫之名收受礼品礼金、名贵特产、电子红包,或借机谋取私利。
五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吃喝,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、旅游、车辆等安排。
六、严禁以追思祭奠为名变相公款旅游。
七、严禁使用公车用于私人祭扫、踏青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八、严禁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、擅自离岗脱岗。
(图片来源:AI生成) 风清气正方能行稳致远,廉洁自律方显担当本色。节日期间,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,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,以过硬作风、清廉形象守护好节日“廉洁关”,以实际行动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确保节日期间文明、节俭、廉洁、平安。 广大职工如发现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,可通过以下渠道向第二派驻纪检组如实反映,第二派驻纪检组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。 举报收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701室,邮编:100036。 |